召开“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
10月14日,汉寿县纪委监委召开“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曾群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郭辉勇主持会议。“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纪委“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会议精神,按照《常德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常德市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整治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整治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三是整治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有关问题,四是整治利益链保护伞的问题。
会议总结了专项整治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熟悉文件精神、进行自清自查、搞好工作总结;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及时曝光履责不力的现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不做虚假迎检,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曾群强调,“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项目,县委高度关注洞庭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情况,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抓好落实,把握好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县纪委作为牵头单位,要强化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重点和问责规定,使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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