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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汉寿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04-27 09:14:31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县财政、发改、农业、扶贫(移民开发)、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下旬)

  1.成立机构。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汉寿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罗先东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谭登平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余习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超辉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县纪委。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同)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

  2.制定方案。县专项整治办制定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细则。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8月底)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县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尤其是对今年以来的项目资金下拨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审核、资料是否公示等问题进行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县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单位,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对县专项整治办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申报下拨程序和制度。县专项整治办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及县直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认真总结、评估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常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该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纪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联合办案。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附件:

汉寿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一、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高新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先东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谭登平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余习琼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超辉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   员:骆韶宏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红辉 县纪委常委

        郭淑美 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

        马 玲 县信访局党组成员

        杨志林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赵建辉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胡吉华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陈 峰 县民政局副局长

        曾昭好 县财政局副书记、副局长

        余晓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卯初 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周国旗 县住建局副局长

        肖 敏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才文 县水利局副书记、副局长

        曾爱平 县农业局副局长

        涂守定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副站长

        谢国安 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道平 县卫计局副书记、副局长

        蒋道丹 县审计局副局长

        蔡跃齐 县移民开发局副书记、副局长

  三、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的协调查处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的责任追究;负责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村级纪检员队伍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工作。

  2.县检察院:负责协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和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在受委托履行公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问题;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信访局:负责处理有关专项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和建设全过程的稽察、监管、指导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治乱、减负以及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教育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招生、办学等教育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打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查处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侵占或者挪用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类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县民政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村(居)民公开;负责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及村(社区)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和核对,以及有关政策界定、把关等工作;负责协调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负责进一步健全“村账乡代理”制度,严明基层财经纪律;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9.县人社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社保医保、就业创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行政审批和项目管理等国土资源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县住建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车船燃油补贴、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运输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县水利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民生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管理等水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县农业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业、农机、畜牧等惠农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以及有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负责组织对重点村(社区)的审计工作和涉农工作的业务督导、政策解释、数据统计;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县林业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林惠农政策落实、森林资源开发管理等林业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县卫计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医疗计生服务收费等卫生计生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县审计局:负责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在专项整治中的保障与监督作用;负责完成有关审计工作任务,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协助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9.县移民开发局: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移民开发、扶贫开发等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简报编发、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工作。

  五、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李红辉 县纪委常委

  办公室副主任:文 艺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成   员:赵建新 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陈 明 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聂云军 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胡 颖 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何 睿 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新龙 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罗钧威 县纪委宣传部负责人

        杨志林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曾爱平 县农业局副局长

        曾昭好 县财政局副书记、副局长

        蒋道丹 县审计局副局长

        蔡跃齐 县移民开发局副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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