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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第2期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04-27 09:18:46 【字体:

关于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先后查处了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洲口镇国土所原所长龙先富侵犯他人钱款问题。龙先富任职期间,以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名义收取洲口镇居委会某居民集镇购地款10280元,据为已有并用于个人开支。龙先富受到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酉港镇鼎山社区支部委员、村会计肖建伟挪用公款问题。肖建伟任职期间,于2012年至2014年间累计挪用村集体资金14536元。肖建伟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三和乡原副乡长高立华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高立华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7532.5元。高立华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4.酉港镇凤鸣村原支部书记陈光荣向申请低保村民索要钱款问题。陈光荣任职期间,在帮助某村民申请低保的过程中,向其索要2000元。陈光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鸭子港乡居委会原会计、出纳陈战职务侵占问题。陈战任职期间,伪造会计凭证套取村集体资金133540元,其中个人侵占45000万元。陈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酉港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原专干、主任成祥挪用公款问题。成祥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其收取的社会抚养费等资金245300元。2014年10月,成祥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成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龙阳镇纽口河村原副书记、会计陈新元挪用大病救助款问题。陈新元任职期间,在为本村4位村民办理完大病救助申请后,未按要求将救助存折发放给对象,私自取出并挪用救助款4000元。陈新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4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启动我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对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明确了责任和要求。各区县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查处了一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我县查处的这几起案件虽然只发生在部分单位和少数人身上,但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极坏,全县各单位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切实肩负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坚决严肃查处各类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纪违规行为,把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严查处、严通报、严曝光、严问责,做到抓实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治理陋习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  文 艺   贺 威

送:市专项整治办,县级领导

发: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2016年4月27日印发    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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