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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县监察局通报2起公职人员吸毒涉毒问题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05-06 09:22:44 【字体:

       日前,汉寿县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2起公职人员吸毒涉毒问题进行了通报。

  1.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刘峰吸毒贩毒问题。2014年9月1日,刘峰向吸毒人员刘静贩卖毒品并与其一同吸食,同年9月3日,刘峰在再次向刘静贩卖毒品的过程中被侦查机关查获。2015年9月2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刘峰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6年4月22日,刘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刘庆来吸毒、寻衅滋事问题。2014年12月26日刘庆来因随意殴打他人,致他人构成轻伤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30日被监视居住。2015年5月16日,刘庆来又因吸食毒品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2015年10月13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判决:刘庆来犯寻衅滋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4月22日,刘庆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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